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预算公开

来源 :365-588 日期:2017-01-24 [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实施;制定本区统计调查制度,审批或备案区政府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普查及专项调查计划、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四)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能源、投资、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旅游、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组织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拟定全区统计信息工程建设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管理各镇、街道统计数据网络。

(八)负责全区统计人员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本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开展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学术交流工作。

(九)指导基层企业单位统计机构建设和统计业务建设。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预算包括:统计局本级预算、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共计168名,实有在编人数160名,其中:行政编制114名,实有在编人数110名;事业编制49名,实有在编人数46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实有在编人数4名。具体为:

(一)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编制119名,实有在编人数114名。

(二)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队,编制7名,实有在编人数7名。

(三)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普查中心,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数8名。

(四)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编制11名,实有在编人数9名。

(五)北京市大兴区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4名,实有在编人数4名。

(六)北京市大兴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编制10名,实有在编人数9名。

(七)北京市商业经济调查总队大兴分队,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数9名。

另外,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实有社会化工勤5名。

三、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预算收入总计51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5.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3.61万元(结转收入为上年项目经费结转)。预算支出总计51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98万元、教育支出12.00万元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68万元。

四、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收入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预算收入总计51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5.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3.61万元(结转收入为上年项目经费结转)。在5109.07万元预算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0.41万元、教育支出1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98万元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68万元。

       五、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预算支出总计5109.0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

(一)基本支出3609.44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52.78万元,全部为行政运行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98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6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2.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4.85万元。

(二)项目支出1499.63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7.63万元,其中:统计管理支出4.15万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470.63万元、统计抽样调查支出152.49万元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860.36万元;2.教育支出12万元。

六、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预算收入总计51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5.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3.61万元(结转收入为上年项目经费结转)。

预算支出总计5109.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0.41万元、教育支出1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98万元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68万元。

七、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9.0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4611.25万元,增加支出497.82万元,增长10.8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40.41万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21.06万元,增长5.37%,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后的增资以及统计调查项目的增加。

(二)教育支出12.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0.92万元,下降47.64%,主要原因为2017年培训计划缩减所致。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98万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10.37万元,增长68.17%,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后的社会保障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68万元,比2016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06.11万元,增长80.65%,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后社会保险费相应增加。

八、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预算支出总计3609.44万元,其中:

(一)人员支出3069.1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2781.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522.19万元、津贴补贴1174.96万元、奖金219.4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87.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5.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6.27万元以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70万元;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8.13万元,包括退休费0.05万元、住房公积金219.40万元、采暖补贴34.40万元、物业补贴33.97万元和独生子女费0.31万元。

(二)公用支出540.29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办公费25.00万元、印刷费8.00万元、水费8.30万元、电费42.00万元、电话通讯费15.0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21.39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20.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设备维修费15.00万元、会议费6.00万元、培训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工会经费38.02万元、福利费44.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2.93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87万元。

九、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未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的说明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53.7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6年一致,预算均为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0.50万元,与2016年预算一致,2016年未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支出5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比2016年预算减少25.2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车辆编制减少。2017年我单位没有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本级及所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0.29万元,比2016年的441.01万元增加99.28万元,增长22.51%,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增加所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7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70.2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共有车辆29辆,其中:编制内19辆。经过公务用车改革后,封存10辆,保留19辆,其中应急车辆5辆,执法执勤车辆14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统计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1.村级统计人员补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24万元;2.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6.62万元;3.购买社会服务开展人口监测,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0.00万元。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