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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8年接受统计执法检查单位名单的通知

来源 :365-588 日期:2018-04-23 [ 字体 ]

各调查单位:

 

  为保证政府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本行政机关将在全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184月24日起,将对以下单位(附件1)通过随机抽选方式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检查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规定》(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感谢你单位对政府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工作的支持!


相关附件:
  • 附件1.png
  • 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