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统计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服务的水平,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原《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2015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新的地方统计法规《北京市统计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条例》立足于首都战略定位,强化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民众生活的作用,重点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特色。
一是着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条例》淡化了行政色彩,删除了原《条例》名称中的“管理”二字,专门新增了统计服务一章,加强统计分析和公开,规范资料发布,丰富统计资料获取方式,建立统计资料解读机制等,增强统计易读性和透明度。二是强力推动信息共享,信息共享对于提升统计效能、增强统计资料的利用价值和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有着重要意义,《条例》建立了以北京市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数据平台为核心的共享机制,有效整合共享全市各级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信息,除供各部门共享使用外,还可满足社会各界查询需求,同时,依托工商、税务、质监、统计等部门掌握的单位资料,建立全市统一的统计调查对象名录系统,供有关部门共享使用。三是主动适应大数据时代,当前大数据已经深刻融入并改变着人类的生产生活,统计与大数据有机结合已成为必然,《条例》创新提出了政府部门与大数据拥有者合作开发,鼓励和支持大数据拥有者参与等要求,极大拓展了统计工作方式和范围。此外,《条例》还在规范政府统计活动、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扩大政府统计活动社会参与程度和完善统计信用机制等多个方面作出了创新性规定。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北京市统计法治化、规范化、开放化、透明化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将进一步完善北京市统计制度、规范统计程序,维护统计质量,为统计事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