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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4月大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80.1%

来源 :365-588 日期:2018-05-18 [ 字体 ]

  2018年1-4月,大兴区商品房销售面积为8.6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80.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为2.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3.8%;写字楼为3.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0.8%;商业营业用房为2.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7.9%。

  附注:商品房销售面积主要指标的统计范围、指标解释、数据来源及发布频率
  1.统计范围:
  所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
  2.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3.指标解释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末止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定的建筑面积)。
  商业营业用房:包括厂房、仓库、商业营业用房、服务业用房、教育用房、文化体育用房、医疗用房、科研用房及其他用房。